勞動合同丟失是否能補簽(勞動合同不簽怎么賠償)
如果自己那份勞動合同丟了能補辦嗎
法律主觀:
勞動合同丟失怎么辦,是可以補簽的。 一、一般一式三份,由勞動者本人、用人單位和勞動部門各保存一份。如果勞動者保存的一份丟失,可以到用人單位復印他們保存的一份,然后加蓋印章,標注復印來源即可。 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三、《勞動合同法 》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丟失公司可以再簽一份嗎
勞動合同丟失公司可以再簽一份嗎
勞動合同丟失是可以向公司要求補簽一份的。單位所簽訂的勞動合同至少是兩份,一份由勞動者保管,另一份由用人單位保管。保管的合同丟了都不妨礙與用人單位事實勞動關系的存續,合法權益不應為此受到侵害。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生效】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通過我的整理大家可以知道,勞動合同丟失是可以向公司要求補簽一份的。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有關這方面法律知識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相信大家從上文已經找到有關的答案了吧。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或者情況比較復雜,
單位把勞動合同丟失可以補嗎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丟失是可以補簽的。一般一式二份,由勞動者本人、用人單位各保存一份。如果單位保存的一份丟失,可以選擇和勞動者重新補簽勞動合同,或者復印勞動者存檔的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勞動合同丟失是否可以補簽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丟失是可以補簽的。勞動合同法有規定,雙方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一份,雙方都應該保管好自己的那一份合同。如果勞動者不小心把自己的那份勞動合同弄不見了,可以跟用人單位說一聲,讓用人單位用原件復印一份給自己,一般用人單位都會同意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丟了可以補嗎
勞動合同丟失是可以補簽的。
一般勞動合同法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單位?和勞動部門各保存一份。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丟失,可以重新簽訂一份一樣的合同,也可以復制原合同,并注明合同丟失補辦情況。
那么如果勞動合同丟失,沒有補的話,該怎么證明是公司的員工呢?
通過以下方式證明勞動關系: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的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加班通知;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綜上所述,勞動者勞動合同丟失可以讓用人單位將其的那份復印一份,重新簽字或蓋章即可。勞動者也可以通過其他證明佐證勞動雙方的事實勞動關系。希望上文內容對您有所幫助,關注我,帶你學習更多法律知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辭職后勞動合同丟了可以補嗎
法律主觀:
勞動合同丟了能補。因為簽訂或者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各持一份,任一方丟失的,可以找另一方復印或者重新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對方不同意的,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補辦:勞動者向工會尋求幫助,由工會調解;向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等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其他。
法律客觀:
《勞動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丟了可以補嗎
勞動合同丟失是可以補辦的。
勞動合同一般一式二份,由勞動者本人、用人單位各保存一份。
如果勞動者保存的一份丟失,可以到用人單位復印他們保存的一份,然后加蓋印章,標注復印來源即可。
勞動合同丟失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補簽合同。也可以復印用人單位保存的勞動合同加蓋印章。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丟失是可以補辦的。勞動合同一般一式二份,由勞動者本人、用人單位各保存一份。如果勞動者保存的一份丟失,可以到用人單位復印他們保存的一份,然后加蓋印章,標注復印來源即可。
勞動合同法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單位和勞動部門各保存一份。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丟失,可以到用人單位復印他們保存的一份,然后加蓋印章,標注復印來源即可。如果用人單位不給復印,你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復印,方法同上。有合同,是不能再補簽的,除非用人單位愿意。
一、勞動合同特征:
(1)勞動合同主體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勞動者,即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中國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單位,即具有使用勞動能力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雙方在實現勞動過程中具有支配與被支配、領導與服從的從屬關系。
(2)勞動合同內容具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和對應性。沒有只享受勞動權利而不履行勞動義務的,也沒有只履行勞動義務而不享受勞動權利的。一方的勞動權利是另一方的勞動義務,反之亦然。
(3)勞動合同客體具有單一性,即勞動行為。
(4)勞動合同具有諾成、有償、雙務合同的特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合同條款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成立。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勞動的數量和質量給付勞動報酬,不能無償使用勞動力。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均享有一定的權利并履行相應的義務。
(5)勞動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質利益關系。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社會保險條款,同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也可以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有關福利待遇條款,而這些條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質利益待遇。
綜上所述,遺失勞動合同當然可以補,但是為了更好的切實的維護您自身的利益,保管好自己的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丟失了怎么辦
勞動合同丟失怎么辦,是可以補簽的,具體如下:
1、一般勞動合同法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單位、和勞動部門各保存一份;
2、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丟失,可以到用人單位復印他們保存的一份,然后加蓋印章,標注復印來源即可;
3、對于勞動關系的舉證資料,可以是工作內容的證據,電子文本、資料;工作標識;員工名冊等資料。只要雙方存在正常的勞動關系,勞動合同的舉證是容易被認可的。
那么沒有簽訂合同的如何證明勞動關系:
1、網絡聊天信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相關人員業務往來的微信等即時通訊工具聊天記錄,并證明通訊工具的使用者是本人;
2、手機短信往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協商往來的短信記錄。
3、用人單位下發載有勞動者姓名的各種文件:通知、工作任務、任命通知書、介紹信、簽到表等,這些證明材料應有用人單位的公章;
4、勞動者代表用人單位與其他實體或個人簽訂的合同:勞動者代表公司與他人簽訂的合同,且合同上又有用人單位所蓋公章;
5、與用人單位有業務往來的其他單位留存的相關資料、勞動者在其企業的上下班的打卡記錄、工作證等;
6、錄音、錄像、照片:勞動者在上下班時的錄音錄像,或者其他關于工作方面的錄像也可作為給用人單位提供了勞動的證據。
7、網絡聊天信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相關人員業務往來的微信等即時通訊工具聊天記錄,并證明通訊工具的使用者是本人;
8、手機短信往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協商往來的短信記錄。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丟失可以向公司申請補辦,可以重新簽訂一份一樣的合同,也可以復制原合同,并注明合同丟失補辦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生效】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公司勞動合同丟失后可要求員工補簽嗎
勞動合同丟了的話是可以補簽的,因為勞動合同是由單位和勞動者各持有一份的,因此如果勞動者丟失了勞動合同的話可以向單位要求補簽勞動合同。如果有必要變更勞動合同的話也要注意,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的形式簽署。
一、勞動合同丟了可以補簽嗎
可以補簽,因為勞動合同一般一式二份,由勞動者本人、用人單位各保存一份。如果勞動者保存的一份丟失,可以到用人單位復印他們保存的一份,然后加蓋印章,標注復印來源即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二、勞動合同的內容
1、勞動合同期限。
法律規定合同期限分為三種: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屬這一種;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沒有具體時間約定,只約定終止合同的條件,無特殊情況,這種期限的合同應存續到勞動者到達退休年齡。
2、工作內容。
在這一必備條款中,雙方可以約定工作數量、質量,勞動者的工作崗位等內容。在約定工作崗位時可以約定較寬泛的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簽一個短期的崗位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還可以約定在何種條件下可以變更崗位條款等等。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在這方面可以約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各項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措施,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措施與制度,以及用人單位為不同崗位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工作的必要條件等等。
4、勞動報酬。
此必備條款可以約定勞動者的標準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的數額及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等。
5、勞動紀律。
此條款應當將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約定進來,可采取將內部規章制度印制成冊,作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簡要約定。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這一必備條款一般是在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因這類合同沒有終止的時限。但其他期限種類的合同也可以約定。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般約定兩種違約責任形式,第一種是一方違約賠償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即賠償損失的方式;二是約定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采用違約金方式應當注意根據職工一方承受能力來約定具體金額,避免出現顯失公平的情形。
勞動合同丟了應該及時的補簽,要注意補簽的時候一定要標注復印來源,確認勞動合同的有效性。勞動合同不管是在離職的時候或者維權的時候都是有用的,當事人一定要注意妥善保存自己的勞動合同以免丟失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