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多久會判刑(刑事拘留家屬該怎么辦)
拘留37天后多久判刑?
刑事拘留37天,如果已經被逮捕移送起訴的,通常在兩個月內就會被判刑了。而一般的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判完畢需要五個月左右的時間。但是在被刑事拘留之后不一定就會被判刑,要根據具體案件的情節來判定應不應該判刑。
一、拘留37天后多久判刑?
拘留37天后,如果已經移送起訴,一般在兩個月之內判刑。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依據《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六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七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二、被抓了是不是要37天才判刑?
不是的。在刑事案件中,平常所說的37天一般是針對刑事拘留期限而言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的時間最多37天,如果在37天內沒有批捕的,應該釋放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措施。
對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從被刑事拘留之日起,還要經過五到六個月的時間才會被判刑;如果情況特殊的,被判刑的時間還可能更長。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條
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一般的刑事案件通常都要經過三個階段,即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如果是被拘留之后到了審查起訴階段的,一般情況下在兩個月內就要判刑了;而自案件移送至審查起訴的那天起,當事人有權利委托辯護人為自己辯護。
在看守所多久會判刑
這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只會給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并罰不會超過20天,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確定的拘留期滿時,就可以從看守所出來了。在看守所判刑的時間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看。
1、如果是違法的行為,但是不構成犯罪的,只會給予行政拘留,在看守所拘留最多15天,并且不會超過20天,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確定的拘留期滿時就可以從看守所出來了;
2、如果是涉嫌犯罪的,在看守所關的時間,包含刑事拘留期間和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以及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一般會在看所守關上五、六個月。
對于刑事案件辦理主要有三個階段:
1、公安機關偵查,刑事拘留最多37天,正常情況下逮捕后的偵查期限是二個月,特殊情況可經批準后延長;
2、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是一個月,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但有可能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二次,每次最多一個月;
3、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六條 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20日。
強奸罪未遂,刑事拘留多久才會判刑?
一般情況下,強奸罪刑事拘留七個月左右判刑。
強奸罪被刑事拘留期間,由于會產生各種情況,并沒有統一確定的拘留到判刑的時間,主要取決于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的偵查進展情況和案件本身的事實情況是否復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什么是刑拘?刑拘后一定會被判刑嗎?
刑拘一般指刑事拘留。刑拘后不一定會被判刑。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訴訟程序中的強制措施。是否涉嫌觸犯刑法,先由負責偵查的公安機關進行偵查,認為不構成犯罪的,撤銷案件。
認為構成犯罪的,則向對口的檢查院移交案件 建議提起公訴再由檢察機關審查案件認為不構成犯罪的退回偵查機關,此時就將解除對犯罪嫌疑人的強制措施 認為構成犯罪的 則向對口的法院提起公訴 由法院判決是否構成犯罪偵查期限一般為兩個月,因此,刑事拘留不一定會判刑,但判刑的可能性非常大。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1、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F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于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80條和第163條對于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擴展資料:
一般情況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認為拘留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要求解除拘留。經審查情況屬實的,應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經審查未超過法定期限的,應當書面答復申請人。
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參考資料:
刑拘-
刑事拘留后多少天逮捕
1、刑事拘留三十七天之內會轉逮捕。刑事拘留最長是三十七天,其中刑事拘留為三十天,報請檢察院批準逮捕為七天。在這期間不逮捕的會變更強制措施或者是放人。刑事拘留后轉逮捕不一定會被判刑。
2、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二十條,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在身邊或者在住址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到判刑一般多長時間
1、刑事拘留到判刑一般是七個月左右。拘留是14到37天,逮捕后羈押二個月到四個月,中間很有可能補充偵查,每次一個月,審判兩個月到三個月,有可能延長。
2、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從拘留到判刑要多久
從拘留到判刑要五到六個月。當事人被刑事拘留后,正常情況下,公安機關的偵查期限為二到三個月,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為一到一個半月,法院審理的期限為二到三個月。但是,如果案件存在補充偵查等情況的,則所需要經過的時間還會更長。如果一旦進入刑事司法程序需要第一時間委托專做刑事辯護業務的律師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
【公訴案件的審限】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是什么
1、定罪判刑方式,作出有罪判決的同時予以刑事制裁;
2、定罪免刑方式,確定有罪但免除刑罰處罰;
3、消滅處理方式,本來行為人的行為已構成犯罪,但是由于存在法律規定實際阻卻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事實,使得行為人不再負刑事責任;
4、轉移處理方式,刑事責任的轉移處理方式只能對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適用。
刑法82條刑事拘留最多判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二條刑事拘留最多判37天。
刑事拘留最長期限為37天,但并不意味著一定要判刑。判刑的時間會因各種情況而異,一般需要七個月左右。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上述期限都包括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的七日。
拘留的具體程序如下:
1、公安機關執行拘留必須出示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簽發的拘留證;
2、執行拘留的人員不得少于兩人;
3、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24小時;
4、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5、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6、公安機關在異地執行拘留的時候,應當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機關應當予以配合,檢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須由檢察長決定,送達公安機關執行,必要時人民檢察院可以協助公安機關執行。
綜上所述,刑事拘留只是一種暫時的強制措施,刑事拘留的時間與判刑的時間無關,也不一定拘留了就會判刑,在查明嫌疑人沒有犯罪行為和犯罪事實后,在偵查階段,偵查機關應當撤銷案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二條
【假釋的程序】對于犯罪分子的假釋,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的程序進行。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假釋。